為搭建公正選人用人平臺,保證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素質,增強單位活力,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以及《遵義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新增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我縣縣直單位2011年進人計劃,特制定遵義縣2011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簡章》)。
一、工作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現場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政審,資格復審)、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考單位及職位
全縣縣直事業單位新增專業技術人員22人,管理人員6人。具體職位詳見《遵義縣2011年公開考試招聘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招聘單位名稱 |
招聘崗位名稱 |
招聘崗位類別 |
招聘人數 |
學歷 |
招聘專業 |
招聘職位其他條件 |
遵義縣環保局環境保護監測站 |
工作人員 |
專業技術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環境與安全類、化工與制藥類 |
遵義市戶籍 |
遵義縣環保局飲用水環境保護工作站 |
工作人員 |
專業技術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環境與安全類、化工與制藥類 |
遵義市戶籍 |
三、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1、2011年4月1日以前落戶本縣籍(含未落戶本縣的原本縣籍應屆畢業生)(部分職位放寬到貴州省或遵義市戶籍)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品行端正。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3年3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報考專業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應具備的條件詳見《職位表》。
4、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在職人員(即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
(2)現役軍人、在校生;
(3)定向到具體單位的2011屆畢業生;
(4)因辭職、被辭退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6)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新增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及資格初審時間:2011年4月15日至4月1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遵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
3、注意事項
①報名時,須持報到證、畢業證書(2011年應屆畢業生因特殊情況暫無畢業證書的,持學校畢業證明、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有效身份證和戶口薄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張。
②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根據所報職位要求,填寫《遵義縣2011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③報名時繳納考務費150元。
4、如出現某個職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則對該職位招考計劃予以調減或取消。招聘職位調減或取消的情況通過遵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zyxrb.com)向社會公布。報考人員原報考的職位被取消后,經本人同意,可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招聘職位參加考試。
開考比例按報名時符合條件獲得準考證的人數為準。報名后由于自身原因未參加筆試者,計入開考比例,其各項成績均按“0”分計算。
5、《筆試準考證》的領取時間為:2011年4月25日至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領取地點:考生報名處。
五、筆試
1、筆試由縣招考辦統一組織命題、制卷、閱卷等考務工作。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內容包括:2010年3月至2011年3月的時事政治、事業單位及其人才資源開發、農業農村基礎知識、政治理論、法律法規知識、職業道德與社交禮儀、經濟基礎知識、行政管理知識、公文寫作與處理、科技基礎知識和我國基本國情等方面的知識。
2、筆試時間:2011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
3、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4、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六、面試和成績計算
(一)面試
面試工作由縣招考辦統一組織實施,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方式采用答辯式。
1、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名額3:1的要求,從高到低確定面試對象,若筆試成績并列的末位考生,同時參加面試。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
(二)成績計算
筆試、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4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考試成績均實行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七、體檢
1、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職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報考同一職位考生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取筆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
2、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
3、若體檢不合格者,由本人書面申請可復查1次。復檢不合格者,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4、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5、體檢費用自理。
八、考核(政審)
(一)根據體檢結果確定考核(政審)對象。對考核(政審)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核,同時復查其報考資格。考核辦法:審查考生的學籍檔案;往屆考生畢業至今的表現,由當地派出所出具證明,在外務工的考生表現,由所在工作單位出具證明。考核(政審)標準另附。考核(政審)不合格者(含自愿放棄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考核(政審)對象。
(二)下列考生被取消聘用資格(含自愿放棄)后,可從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考核,合格后確定為擬聘對象:
(1)考生若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截止到2011年7月30日,應屆畢業生未能提供招聘職位所需的畢業證書、學籍檔案者,取消聘用資格。
(3)經縣公開考試招考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九、公示
1、根據招聘工作程序分階段按規定進行公示。
2、擬聘公示,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體檢及考核結果,由招聘領導小組在考核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按人事管理權限,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職位數1:1的比例確定擬聘人員,并通過遵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zyxrb.com)公示7個工作日。對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縣招聘領導小組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
十、聘用
1、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管理權限上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根據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履行聘用手續。在派遣過程中,若考生不服從派遣的,作自動棄權處理,取消聘用資格,該職位可從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2、凡聘用的新增人員原則上三年內不能調動。
十一、紀律要求
1、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對違反規定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體檢、考核、聘用等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招聘過程中,負責招聘工作的相關人員,如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者,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2、考生注意事項:
(1)考生電話通訊要24小時開通,以便聯系。
(2)在招聘工作中,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各項事宜通知,超出辦理時限和不按規定辦理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咨詢電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52-7222381
監督電話:縣監察局 0852-7222175
十二、本《簡章》由縣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市招考領導小組研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