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 位 | 招引計劃 | 專業需求 | ||
學歷 | 名額 | |||
宣漢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建筑設計室 | 研究生 | 2 | 土木工程、城市規劃、景觀設計等專業。 | |
宣漢縣畜牧食品局 | 縣飼草飼料工作站 | 研究生 | 2 | 畜草養殖專業。 |
縣動物衛生監督所 | 研究生 | 2 | 動物防疫檢疫專業。 | |
宣漢縣白巖灘水庫工程管理中心 | 研究生 | 5 | 水工建筑、水庫勘測等專業。 | |
宣漢縣農業局 | 宣漢縣經作站 | 研究生 | 4 | 食用菌、農作物栽培等專業。 |
宣漢縣農業技術推廣站 | 研究生 | 2 | 農作物栽培專業。 |
2.基本待遇和優惠條件
(1)試用期三個月。使用彈性事業編制者,由縣人才辦派遣到相關單位工作;使用用人單位編制者,直接到用人單位工作。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按有關規定辦理正式聘用手續。
(2)試用期間,按每人每月2200元的標準保障其工資待遇,由縣財政保障;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等與單位正式職工等同。正式聘用后,工資待遇按現行工資政策執行,所需經費由縣財政予以保障;其他相關待遇與單位正式職工等同。
(3)住房補助費。引進人才住房租金按每人每年0.5萬元的標準(不超過5年),由縣財政予以保障。
(4)安家補助費。引進人才在宣工作滿三年后,按每人1萬元的標準,發給一次性安家補助費,由縣財政予以保障。
(5)引進人才參與所在部門的課題研究或技術攻關,按有關政策規定予以支助。同時,享受學習、培訓等相關優惠待遇。
(6)引進人才家屬調動、子女入學等按有關政策規定辦理。
二、招聘程序
(1)縣人才辦牽頭,組織、人事部門及用人單位等組成評估小組,對招聘對象進行考核。
(2)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3)手續辦理。縣人才辦統一將其戶口、檔案等人事關系掛靠在縣人才辦,并根據簽約意向派遣到相關單位工作。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按有關規定辦理正式聘用手續。
三、聯系方式
1.聯系單位。宣漢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0818-5222744、5221647。
2.聯系人。吳煉(13551467466,郵箱:WL2836842@163.com)。
本公告由宣漢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解釋。
宣漢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