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試及原件核對校驗
進入面試原件核對校驗的人員由我局和招聘單位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公告崗位條件表中各單位面試比例和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在官方門戶網站(http://cdbpw.chengdu.gov.cn/)公布。資格審查原件校驗和領取《面試通知書》于筆試成績公布3天后在招聘單位進行(詳細地址和聯系電話見附件1,請提前咨詢或查看公告)。資格審查原件校驗須本人持《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和網上報名時的《應聘資格審查表》參加,并向招聘單位交驗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各類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并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如系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者,須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單位同意應聘的書面材料;如系2024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校出具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或就業推薦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材料,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位、學歷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學歷學位證,以及畢業證所載的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
原件校驗合格后領取《面試通知書》。原件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面試原件校驗的,不能進入面試,由此產生的空額由招聘單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遞補1次。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的時間、地點、方式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結束后,由我局在3個工作日內在局官網公告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及排名。
同一招聘崗位的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2∶1,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或取消崗位招聘人數。無法調減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21〕26號)第二十七款規定辦理。
八、體檢
招聘單位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如筆試成績再相同,按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排序)。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則加試面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進入體檢人員由我局和招聘單位通知并組織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崗位或行業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單位和我局另行規定。
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或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起三日內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由我局和招聘單位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應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1次。
九、考核
體檢合格者由我局和招聘單位對其進行考核。考核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文件規定執行。因個人原因導致招聘單位和我局無法對其進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個人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應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1次。
十、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確定為擬聘人員,分別在我局官方網站、招聘單位網站或辦公地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和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院校、專業、職稱、考試成績、崗位排名、體檢考察結論和監督舉報電話。在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證屬實、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取消擬聘人員資格或公示期間及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一、聘用及報到
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我局和招聘單位按程序報送審核確認。擬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