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拓寬農民增收致富渠道
(二十一)促進農民就業增收。強化各項穩崗紓困政策落實,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穩崗傾斜力度,穩定農民工就業。促進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完善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測預警機制。維護好超齡農民工就業權益。加快完善靈活就業人員權益保障制度。加強返鄉入鄉創業園、農村創業孵化實訓基地等建設。在政府投資重點工程和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中推廣以工代賑,適當提高勞務報酬發放比例。
(二十二)促進農業經營增效。深入開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升行動,支持家庭農場組建農民合作社、合作社根據發展需要辦企業,帶動小農戶合作經營、共同增收。實施農業社會化服務促進行動,大力發展代耕代種、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社會化服務,鼓勵區域性綜合服務平臺建設,促進農業節本增效、提質增效、營銷增效。引導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總結地方“小田并大田”等經驗,探索在農民自愿前提下,結合農田建設、土地整治逐步解決細碎化問題。完善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指引,加強資本下鄉引入、使用、退出的全過程監管。健全社會資本通過流轉取得土地經營權的資格審查、項目審核和風險防范制度,切實保障農民利益。堅持為農服務和政事分開、社企分開,持續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
(二十三)賦予農民更加充分的財產權益。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實搞好確權,穩步推進賦權,有序實現活權,讓農民更多分享改革紅利。研究制定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工作指導意見。穩慎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切實摸清底數,加快房地一體宅基地確權登記頒證,加強規范管理,妥善化解歷史遺留問題,探索宅基地“三權分置”有效實現形式。深化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探索建立兼顧國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利益的土地增值收益有效調節機制。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合法土地權益,鼓勵依法自愿有償轉讓。鞏固提升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構建產權關系明晰、治理架構科學、經營方式穩健、收益分配合理的運行機制,探索資源發包、物業出租、居間服務、資產參股等多樣化途徑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監管體系。保障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合法權益。繼續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深入推進農村綜合改革試點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