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或豐都縣人民政府網(http://cqfd.gov.cn)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及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擬聘人選一經擬聘公示,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豐都縣人力社保局審批。
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應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公招時崗位條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開招聘人員一經聘用,須在豐都縣最低服務滿5年;聘用人員在未滿約定的最低服務期時,不得報考或調動到本區縣外其他機關事業單位。在最低服務期內提出解除人事關系的,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事業單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工作規范進行。各單位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承擔相應后果。
公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應聘人員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應聘人員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稱、職業(執業)資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豐都縣人力社保局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不得招(選)聘為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十、其他
1.本公告由豐都縣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2.考試考務咨詢電話:筆試:023-70738568;面試:023-70605625
3.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3-86868837;
4.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收簡歷)。
附件:.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
附件:.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
附件:.現場資格審查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