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參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須提供《服務期滿人員考核登記表》或《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4.參加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高校畢業生須提供《聘用合同書》、《服務期滿考核登記表》或《教師特設崗位服務證書》。
5.參加云南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志愿服務證》(證書上須有縣級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及經共青團曲靖市委審核認定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加分通知》。
6.符合少數民族加分政策的高校畢業生須提供經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審核認定的《少數民族加分通知》;若按生源辦理加分手續的,須提供就讀高校前戶籍所在村委會(居委會、社區)證明材料和就讀高校前所在高中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
7.符合優秀運動員加分政策的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參加比賽的秩序冊、成績冊、獲獎證書原件及經曲靖市教育體育局審核認定的《優秀運動員加分通知》。
(三)辦理時限
1.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考生,由本人或委托人攜帶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各1份)于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4日(8:30—12:00;14:30—18:00)期間,報考縣(市、區)屬事業單位的考生到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辦理加分手續、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考生將加分證明材料提交到報考單位主管部門審核。逾期不再受理,責任由考生自負。
2.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于2021年5月14日18:00前將《2021年事業單位委托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政策性加分情況備案表》報曲靖市人才服務中心備案;市直事業單位主管部門于2021年5月17日18:00前將《曲靖市2021年事業單位委托公開招聘人員筆試政策性加分情況匯總表》(附加分證明材料原件)報曲靖市人才服務中心復審后辦理加分手續。
政策性加分情況分別由市、縣(市、區)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在“規定網站”公告。
七、學歷認定
(一)國民教育學歷,指國家承認的學歷。國民教育畢業生(2001年以后的學歷證書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上能查詢到學歷的畢業生)包括成人高等教育畢業生、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普通高校畢業生(通過普通招生計劃錄取并在大中專院校全日制學習畢業的學生,最典型的特征是畢業證書上注明“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字樣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學歷類別”、“學習形式”分別為“普通高等教育”、“普通全日制”)。
(二)各級各類黨校頒發的“學歷”證書、各級各類軍校未經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自行面向地方學員頒發的學歷、未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遠程教育學歷、各類學校頒發的“專業證書”、“學業證書”、“結業證書”和不具備高等教育資格的各類單位頒發的“相當于大專畢業”的證書等,均不屬于國民教育畢業證書,不能報考“學歷性質”為“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和“國民教育畢業生”崗位。
(三)留學人員須在資格復審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學歷學位認證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四)學歷認定的程序: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進行學歷查驗并打印;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驗不到學歷信息、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學歷證明材料的,視為不符合學歷資格條件。
八、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進入體檢、考察或面試程序前,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和招聘工作主管機關須對擬體檢、考察或面試人員的相關報考資格及學歷等材料原件進行資格復審。在網絡報名階段已經對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和崗位招聘條件做過審核且比對合格,后期現場資格復審對報考人員所持證件等材料原件與崗位招聘條件的一致性進行比對審驗,因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和報名資格而填報虛假信息通過報名的,視為違反了誠信承諾,取消本次應聘資格,由此帶來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一)資格復審的時間及地點
資格復審起止時間為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6日,報考縣(市、區)屬事業單位的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由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確定并通知;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通知。
(二)資格復審時須提供的材料
1.身份證、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有學位證書要求的崗位提供)、準考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2張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辭職(退)證明書》或《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曾有過就業經歷的人員提供)、曲靖市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制內人員報名推薦表(在職在編人員提供)及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