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試
1.筆試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滿分150分;《綜合應用能力》滿分150分。筆試總分300分。
2.筆試時間: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
0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兩場考試連續進行,中途不休息。具體地點安排詳見《準考證》。
3.筆試范圍:筆試科目不指定專業教材。
4.準考證打印:于2021年5月17日09:00至5月22日10:30考生登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
5.筆試時攜帶準考證、身份證、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擦、削筆刀、直尺(《綜合應用能力》C類使用)。
6.筆試成績將于考試結束后45天內在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
7.筆試有關加分政策
(1)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下同)筆試成績加5分;對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筆試成績加3分。
(2)按照怒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怒江州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考錄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怒政辦發〔2008〕49號)等規定,對怒江戶籍或怒江生源的傈僳族、獨龍族、怒族、普米族考生給予筆試成績加10分的照顧。
(3)按照怒江州退役軍人事務局等三個部門《關于對退役士兵參加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公開招錄招聘實行優待優惠政策的通知》(怒退役發〔2019〕41號)等規定,對符合崗位報考條件、安置在怒江州的退役士兵考生給予筆試加10分的優待政策。據西南農業人才網(www.88888263.com)了解,對其中還符合享受其他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在10分基礎上再加5分。但累計加分不得超過15分。
(4)報考定向招聘“三個項目”人員崗位的考生不享受以上加分政策。
同時符合上述幾種加分條件的,按最高一項加分,不累計加分。
特別提示:考生在報名時若不正確選填加分項,導致有加分條件卻不能正常加分的,將不予調整,后果自負。加分信息在資格復審時予以確認,屆時如確認考生填報虛假信息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程序資格并按違紀處理。
8.筆試試題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提供。
七、確定最低控制分數線
根據筆試成績(含加分)平均分和崗位情況確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此次公開招聘所有崗位均不進行面試,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確定后,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每個崗位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環節人員。若出現筆試成績(含加分)相同的,《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的勝出;若《綜合應用能力》成績也相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的勝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也相同則需通過加試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環節的人選。
筆試結束后,定向招聘駐怒江部隊隨軍家屬崗位后續招聘工作由怒江軍分區、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另行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