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紀律與監督
本次考錄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定》《四川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為確保招錄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進行,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公開舉報電話。舉報案件的查處由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共同負責。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一經查實,按《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85號)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政策咨詢電話:
中共眉山市委組織部:(028)38168528
中共東坡區委組織部:(028)38114775
中共彭山區委組織部:(028)37622505
中共仁壽縣委組織部:(028)36209428
中共洪雅縣委組織部:(028)37400196
中共丹棱縣委組織部:(028)37200959
中共青神縣委組織部:(028)38819062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8)86740101
監督電話:
中共眉山市紀委監委:(028)38169030
中共眉山市委組織部:(028)12380
八、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示:
1.特別提醒: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以及與新冠病毒肺炎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應至少提前15天到達考點所在城市或川內其他低風險地區,按照考點當地衛生健康部門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自覺接受隔離觀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檢測,并在考試(筆試、面試)當天提供7天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能提供證明的視為考生自愿放棄考試資格。
來自國(境)外的考生應按照考點當地疫情防控部門規定,自覺接受相應健康管理措施,并在考試(筆試、面試)當天,提供考點當地衛生健康部門規定時限內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能提供證明的視為考生自愿放棄考試資格。
2.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市委組織部在眉山人事考試網(http://www.msrsks.com.cn)上公告。
3.報考信息填寫要準確、完整,有助于您快速通過審核并報名成功。尤其是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要填報準確,填報所學專業信息要以畢業證書為準。
(1)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相關信息一定要如實填寫。如:職位要求取得“某方面”資格證書的,報考者可以在“獲得過何種專業證書,有何專長”欄加以說明。
(2)“個人簡歷”欄,簡要填寫個人的學習和工作經歷,從高中填起,起止時間到月,時間前后要銜接(年份用4位數字表示,月份用2位數字表示,中間用“.”分隔),如:
20××.0×—20××.0×在××省××市××縣××學校讀高中;
20××.0×—20××.0×在××大學××專業讀本科(并說明取得學位情況);
20××.0×—20××.0×在××大學××專業讀研究生(并說明取得學位情況);
20××.0×—20××.0×在××(工作單位全稱)工作,任××職務;
20××.0×—至今在××(工作單位全稱)工作,任××職務。
“家庭主要成員及工作單位和職務”欄,填寫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其他重要社會關系的有關情況。已去世的,應在原工作單位及職務后加括號注明。
4.根據《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規定,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考試資格、取消錄用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請考生網上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考試特別是資格復審和面試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主動告知公務員主管部門。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6.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凡有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務員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誤導干擾,切勿上當受騙。請社會各界加強監督,如發現以上情況,請向相關部門舉報,依法依規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