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各職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擬進入體檢環節人員,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達到面試開考比例職位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人員)最低考試總成績。
體檢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在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招錄機關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公告發布后至本次考錄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新的體檢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的,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底的順序依次遞補。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有招錄計劃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進行資格復審和實施考察。
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將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嚴格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式,對考察人選進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人選達不到公務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的,不予遞補。
(三)公示
各招考機關確定擬錄用人員后,由市委組織部統一在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試”專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畢業院校(或原工作單位)、準考證號、擬錄用職位、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和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辦理錄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