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等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批準,宜賓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人員”)289名,據西南農業人才網了解,本次宜賓市各級參公農業相關單位及行政機關將招聘17名農業工程類,農業經濟管理類,水產類,動物醫學類、動物生產類,林學類相關專業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宜賓人事考試網〔http://ksbm.yibin.gov.cn〕、中國三江人才網〔http://www.ybrc128.com〕發布):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2020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20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錄用手續;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至2019年9月18日(此次公招報名第一日),報考人員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在縣(市、區)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的經歷,在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時間均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讀書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1983年9月18日-2001年9月18日期間出生),2020年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8年9月18日-2001年9月18日期間出生)。以上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19年9月18日(本次公招報名第一日);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有關回避的規定;
8.符合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公務員(參公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6.在職的(含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公人員);
7.現役軍人;
8.在讀的非2020年應屆畢業生(含專升本);
9.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