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關通知或安排發布的官方網站為“紅河人才網”(www.hhzrc.cn/),同時在“云南政務服務網上大廳”(ynzwfw.yn.gov.cn/)發布相關公告和通知。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二)本公告所附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招聘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的主管部門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四)報考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報考人員應信守本人在網絡報名時簽署的誠信承諾。網絡報名資格審核是根據報考人員在網絡報名時簽署的誠信承諾,視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為真實信息而進行的審核。如果報名填寫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兩者不一致,報考人員將被視為違反了誠信承諾,由此帶來的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將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五)崗位要求的各類證書,須在資格復審前取得。
(六)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對在任何一個環節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七)本次考試專業目錄參照《2019年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指導目錄》(附件2)。
(八)本次招聘的政策、筆試考務、網絡報名等問題,請聯系相關部門進行咨詢。對崗位設置方面的疑問,直接聯系州屬單位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以及各縣市人社部門咨詢。咨詢電話詳見附件9。
(八)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單位和考試機構對公開招聘過程中一切違紀違規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請考生務必認真學習《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務必誠信參考,否則不但影響考生的本次考試結果,還將影響考生的誠信檔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十四、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十五、本公告由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5.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19年版)
附:各地區招聘信息如下
>>2019年紅河州州直農業相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職位及公告
>>2019年紅河州個舊市農業相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職位及公告
>>2019年紅河州開遠市農業相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職位及公告
>>2019年紅河州石屏縣農業相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職位及公告
>>2019年紅河州彌勒市農業相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職位及公告
>>2019年紅河州紅河縣農業相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職位及公告
>>2019年紅河州金平縣農業相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職位及公告
>>2019年紅河州元陽縣農業相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職位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