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安排
(一)考試內容
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全省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27號)精神,筆試分為五個類別:綜合管理類(A類)主要適用于事業單位中以行政性、事務性和業務管理為主的崗位;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主要適用于事業單位人文科學類專業技術崗位;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主要適用于事業單位自然科學類專業技術崗位;教師類(D類)主要適用于中小學和中專等教育機構和教師崗位;醫療衛生類(E類)主要適用于醫療衛生機構的專業技術崗位。每個類別分別進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考試,試卷形式為五類試卷,每類試卷為兩個科目的合訂本。綜合應用能力(C類)科目作答時可能需要使用直尺,請參加《綜合應用能力(C類)》一科的考生特別注意在考試時須攜帶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直尺(應為無計算、存儲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鉛筆、橡皮。
(二)考試方式
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新進工作人員考試統一為筆試,不再進行專業技能考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考試范圍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19年版)為準(詳見云南人事考試網),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關的宣傳推銷材料,以免受騙上當。
(三)考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2019年5月19日上午(星期天)8:30至12:00,0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試時限為90 分鐘,滿分為150分;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考試時限為120 分鐘,滿分為150分,兩場考試連續進行,中途不休息。報考臨滄市事業單位招聘崗位的考試地點原則上全部在臨滄市政府所在地考點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安排詳見《準考證》。
四、成績公布
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45日內,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臨滄市人民政府網站市直部門信息公開欄上向考生公布個人成績,考生可登錄云南人事考試網查詢個人成績。
五、確定筆試最低控制線
筆試最低控制線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各筆試專業類別參加考試人員有效筆試成績確定最低控制線,并在臨滄市人民政府網站市直部門信息公開欄上進行公布。
六、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公布后,由市、縣、自治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數等額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如成績相同,則按《綜合應用能力測試》成績較高的考生順序優先確定。筆試成績低于最低控制線成績的不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要求本人必須到場,市級事業單位資格復審由市級各主管部門和各事業單位負責,縣鄉事業單位資格復審由各縣、自治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屬駐臨部隊未就業隨軍家屬先由臨滄軍分區政治部統一審核并開具證明再由各縣、自治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其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須于筆試成績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格復審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崗位招聘條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書(證件)的原件到市級各主管部門和各事業單位以及各縣、自治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審。定向招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國家項目和地方項目的高校畢業生需提供《定向招聘應聘人員情況審核表》。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取消應聘資格,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在本年度內由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
七、體檢和考核
經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人數等額進入體檢、考核程序。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的體檢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在指定的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在體檢結論告知考生本人后7日內考生本人可以申請復檢,否則視為放棄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復檢時必須由主管部門及招聘單位工作人員負責全程參與監督。申請復檢考生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由考生自理。未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復檢或鑒定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因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出現名額空缺,從參加該崗位考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本年度依次遞補一次。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考核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對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和工作表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再次核實考核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若出現考核不合格的,根據報考人員崗位筆試成績的排名順延一次進行考核,2019年8月10日前完成體檢、考核工作。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將按照管理權限,市級事業單位在臨滄市人民政府網站市直部門信息公開欄上;縣(自治縣)、區事業單位在縣(自治縣)、區政府公眾信息網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2019年8月30日以前辦理完成審批聘用有關手續。聘用工作結束后,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