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云陽縣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加大引進高素質急需緊缺人才力度,進一步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考核招聘4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據西南農業人才網了解,本次云陽縣農業技術推廣站將招聘1名自然保護與環境生態類相關專業人員。
一、招聘原則和方式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較高知識水平和較好履行職責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三)身體健康,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符合《云陽縣2018年第二季度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中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五)年齡符合《一覽表》中的要求,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前一天。
(六)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截止前獲得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云陽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現役軍人;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8年應屆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招聘崗位如下:
主管部門 | 招聘單位 | 單位性質 | 崗位 名稱 |
崗位等級 | 招聘人數 | 招聘條件要求 | ||
年齡 | 學歷學位 | 專業 | ||||||
縣農委 | 農業技術推廣站 | 公益一類 | 技術指導 | 專技12級 | 1 | 30歲及以下 | 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 自然保護與環境生態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