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蓬安縣政府門戶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擬報送蓬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準考證號、報考單位、報考崗位、考試總成績、排名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查實后提出用人意見,再報送蓬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審核確認,在招聘過程任一時間和環節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公示期間(含公示后)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九、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人員由招聘單位負責對報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在匯總后將擬聘用人員的相關材料(能證明完全符合公招條件的所有證書、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及個人檔案;允許在職在編人員報考的崗位,擬聘人員為在職在編人員的須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書)送主管部門復核后報蓬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復核確認。蓬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按照有關規定對擬聘用人員的報考資格和本次公招的規范性進行最終審核確認。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虛假證件、證明(材料)及檔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報送蓬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人員因棄權、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公招條件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
用人單位憑蓬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聘用通知書》,通知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以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書面通知為準)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人事聘用合同,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
通過蓬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后,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并取消其聘用資格。因此而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紀律與監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特別提示
1.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大力培養高素質產業大軍的意見》(川委辦〔2017〕29號)精神,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可分別比照高級工程師、工程師、助理工程師參加本次報名考試。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分別比照全日制大專、本科學歷參加本次報名考試。
2.根據《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 中共四川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印發〈關于加強基層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人社發〔2017〕24號)文件精神,可放寬全省鄉鎮所屬有關單位的專業技術人才招聘政策,“放寬條件,降低門檻,除有行業準入規定的外,學歷可放寬到大專,鄉鎮可放寬到高中、中職(含中專、技工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