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體檢
招聘單位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如筆試成績再相同,按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排序)。
進入體檢人員由招聘單位通知并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招聘單位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可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八、考核
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和我委對其進行考核。考核工作參照《關于我市2004年考錄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體檢、考核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成人辦發〔2004〕109號)文件規定執行。因個人原因導致招聘位和我委無法對其進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空額,可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單位和我委確定為擬聘人員,分別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成都市農業信息網、成都市農業技術推廣總站和成都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成都市武侯區七道堰街12號)辦公地進行張貼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取消擬聘人員資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可按照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遞補。
十、聘用及報到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招聘單位和我委報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
擬聘人員如系應屆畢業生,招聘單位應與其簽訂《就業協議書》并明確報到時應交驗的應聘資格條件中要求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擬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一、紀律和監督
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的規定要求開展公招工作。招聘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保證我委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咨詢:市農委人事處,028-61883525; 市農技總站辦公室:028-85073603;市疫控中心辦公室:028-85053349;監督舉報:成都市紀委派駐市農委紀檢組,028-61883603)。
考生問詢應聘報名條件、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等相關問題,請撥打《成都市統籌城鄉和農業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18年公開招聘5名工作人員崗位表上的電話咨詢。網上報名系統操作疑問的技術支持電話:028-12333。
十二、特別提示
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成都市統籌城鄉和農業委員會在成都人事考試網或官網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在面試、體檢、考核、公示環節如出現需要遞補的情況,同一崗位同一環節的遞補次數不超過1次。招聘單位電話或短信通知發出超過7個工作日,如遞補考生因個人原因導致招聘單位和我委無法開展遞補工作,則不再進行遞補。
本次考試未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和我委無關,特此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