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開拓投融資渠道,強化鄉村振興投入保障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必須解決錢從哪里來的問題。要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創新投融資機制,加快形成財政優先保障、金融重點傾斜、社會積極參與的多元投入格局,確保投入力度不斷增強、總量持續增加。
(一)確保財政投入持續增長。建立健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財政投入保障制度,公共財政更大力度向“三農”傾斜,確保財政投入與鄉村振興目標任務相適應。優化財政供給結構,推進行業內資金整合與行業間資金統籌相互銜接配合,增加地方自主統籌空間,加快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撬動金融和社會資本更多投向鄉村振興。切實發揮全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作用,通過財政擔保費率補助和以獎代補等,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支持力度。加快設立國家融資擔;,強化擔保融資增信功能,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支持鄉村振興。支持地方政府發行一般債券用于支持鄉村振興、脫貧攻堅領域的公益性項目。穩步推進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管理改革,鼓勵地方政府試點發行項目融資和收益自平衡的專項債券,支持符合條件、有一定收益的鄉村公益性項目建設。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不得借鄉村振興之名違法違規變相舉債。
(二)拓寬資金籌集渠道。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進一步提高農業農村投入比例。嚴格控制未利用地開墾,集中力量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改進耕地占補平衡管理辦法,建立高標準農田建設等新增耕地指標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機制,將所得收益通過支出預算全部用于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和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廣一事一議、以獎代補等方式,鼓勵農民對直接受益的鄉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工投勞,讓農民更多參與建設管護。
(三)提高金融服務水平。堅持農村金融改革發展的正確方向,健全適合農業農村特點的農村金融體系,推動農村金融機構回歸本源,把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更好滿足鄉村振興多樣化金融需求。要強化金融服務方式創新,防止脫實向虛傾向,嚴格管控風險,提高金融服務鄉村振興能力和水平。抓緊出臺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加大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對鄉村振興支持力度。明確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在鄉村振興中的職責定位,強化金融服務方式創新,加大對鄉村振興中長期信貸支持。推動農村信用社省聯社改革,保持農村信用社縣域法人地位和數量總體穩定,完善村鎮銀行準入條件,地方法人金融機構要服務好鄉村振興。普惠金融重點要放在鄉村。推動出臺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制定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考核評估辦法。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發行上市、新三板掛牌和融資、并購重組,深入推進農產品期貨期權市場建設,穩步擴大“保險+期貨”試點,探索“訂單農業+保險+期貨(權)”試點。改進農村金融差異化監管體系,強化地方政府金融風險防范處置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