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主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在本崗位面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次序進行一次性遞補。遞補人選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按前述體檢人選確定原則確定遞補人員。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各招聘單位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公開招聘人員實行等額考察,因考察不合格、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等,不再遞補。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有關本次招聘公告、考試成績、現場復審報名資格、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相關信息,在萬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anzhou.cqhrss.gov.cn/u/wanzhou/)予以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并保持通訊暢通。
擬聘人員按《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萬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總成績、擬聘用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重慶市萬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于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須在我區事業單位服務5年及以上, 未滿服務者,須按照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約定履行違約責任,解除聘用合同并終止人事關系。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是公開選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考工作的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招聘資格,并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市萬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招考政策咨詢電話:023-58232645、58231711
附件2: 2017年下半年考試招聘崗位
附件3: 工作經歷(同意報考)證明
附件4: 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