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審批手續。經長壽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于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須在長壽區服務5年以上(在招(選)聘單位服務不得少于2年),未達到規定服務年限的,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支付違約金、承擔相應違約等責任,將不誠信情況記入本人檔案,3年內不得報考長壽區機關、事業單位。
十四、紀律要求
公開招(選)聘是面向社會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社會關注度高,政策性強。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遵守回避相關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考工作的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招(選)聘資格,并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十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選)聘不指定任何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任何以公開招(選)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選)聘無關。
(二)本次招(選)聘的相關事宜在“重慶市長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和發布,請考生屆時自行查詢。
(三)考生在招(選)聘期間須保持報名時所提供通訊全天候暢通,如因考生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或考生通訊不暢未接收到相關考試信息而影響招(選)聘的,責任由考生承擔。
(四)本次招(選)聘工作中涉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有關問題,咨詢電話如下:
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2、3
長壽區人力社保局咨詢電話:023-40661621
報名事項咨詢電話:023-40892765023-40469077
十六、本簡章由重慶市長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4.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5.長壽區2017年第三季度公開招(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面試資格審查表
6.工作經歷(同意報考)證明
附件:4-6合集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