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體檢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該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以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若上述兩項成績都相同,則報經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組織加試面試,按加試成績的高低依次確定最終體檢人選。
體檢按照《關于轉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渝人發〔2005〕25號)、《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發〔2007〕113號)、《關于轉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社發〔2010〕49號)、《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8號)、《轉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193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體檢醫院按照《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和《關于調整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4〕116號)要求確定。
國家對體檢政策有新規定或進行調整的,從其規定。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再次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復檢)資格。
七、考察
重慶市黔江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學習工作、遵紀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綜合考察,并再次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等進行復查,并做出考察結論。
若因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環節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以及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取消該招聘指標,不再進行遞補。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市黔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擬聘單位及崗位、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