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者;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7、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8、自愿在本區服務5年以上,且在招聘單位服務3年以上;未滿服務期的不得交流(轉聘),否則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9、凡下列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10、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考試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名前,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簡章》要求的“招聘范圍和條件”,以及各個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特別是確定本人畢業證書上所列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名稱一致后,結合本人情況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符合自己條件的一個招聘崗位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