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體檢
(一)經公示無異議的,依據考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察和體檢人選。若出現考試綜合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進入考察和體檢環節。
(二)考察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組織,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對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按照考試和考察結果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對考察合格人員進行體檢。
(三)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關于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相關規定,并結合行業和崗位特點確定,有關費用由參加體檢人員自理。
(四)在考察或體檢中不合格的人員,由招聘單位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因此產生的空缺可從本崗位在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聘用
(一)對考察和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按照有關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二)在考察和體檢階段自動放棄或考察、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空缺人選從本崗位在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委、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監督。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
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關系的崗位。
聘用單位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招聘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三)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察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行為。
十、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達到考察、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聯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二)未盡事宜按照《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昆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及相關規定執行。
(三)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單位負責解釋。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詳見各招聘單位“崗位計劃表”中“聯系人及電話”。請在工作日咨詢(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十一、監督電話
中共昆明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0871—63160671
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871-6319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