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
縣農經管理站選調崗位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其他選調崗位采取面試方式進行,考試總分為100分。
(一) 筆試(100分)
1.筆試開考比例為1:3,不能達到公告規定比例,該崗位予以取消,并在綿陽人事考試網上公布。
2.筆試內容:報考崗位所需專業知識應用能力測試?荚嚥恢付ń滩。
3.筆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通知書。報考者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因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負責。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二)面試
1.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
2.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面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原件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面試人員確定:根據縣農經管理站選調崗位參考者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選調職位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其他選調崗位為資格審核合格者。
(三)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報考者筆試、面試情況確定其是否進入下一環節,并在綿陽人事考試網上公布。
五、考察
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對擬選調人選的報考資格、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業務工作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綜合考察。
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報考者考察情況確定是否進入下一環節。
六、體檢
(一)進入體檢的人員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規定進行體檢。初次體檢不合格的,經本人申請,可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復查一次,復查申請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報考者承擔。
七、調動
對考察合格者,按規定辦理調動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