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筆試時間為2017年5月28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報考者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因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負責。未按規定時間在規定地點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3、政策性加分。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干部”計劃的人員,截止2017年5月10日在鄉鎮及以下基層單位服務期滿政策規定年限且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發〔2007〕16號、川組通〔2010〕4號文件規定加分;退役大學生士兵按照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文件規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評為優秀”非年度考核優秀。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則加分。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凡已按規定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面向游仙區內服務基層人員定向招聘崗位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務于2017年5月23日(9:00—11:30、13:00—17:00)將以下材料送交綿陽市游仙經濟開發區南區(五里梁)東山大道南段6號政務服務中心游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11室(電話:0816-5037178)進行審查:
(1)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須提供準考證、身份證、服務證(服務協議、考核材料)、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組織部、人社局、團委、教育局)出具的證明(證明樣本見附件2)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準考證、身份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證書、《退出現役證》、《優秀士兵證》及有關獎勵證書(證章)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擬加分人員情況于2017年5月25日前在綿陽人事考試網、游仙政務網公示。
4、筆試總成績和是否進入面試的資格復審,請報考者于2017年6月10日前登錄綿陽人事考試網進行查詢。根據《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則》規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筆試任意一科無成績或成績為0分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取消考試資格。
(二)資格復審
1、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面試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其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本次公招報考同類崗位所有參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平均分的70%。筆試任意一科無成績或成績為0分不作為有效成績計算平均分。
2、筆試結束后,根據報考者筆試總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試入圍資格復審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入圍資格復審人員。
與最后一名面試入圍資格復審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因報考者自動放棄考試或因筆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不能進入資格復審,致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試入圍資格復審人數之比低于1:3的,以實際人數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3、資格復審手續的辦理: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在綿陽人事考試網、游仙政務網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為準,不再電話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閱。
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請在規定的時間帶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資格復審手續:
(1)《報考信息表》2份。
(2)身份證。
(3)畢業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崗位)。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校有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專業、學歷、畢業時間、學位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專業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畢業證所載學歷、專業名稱為準,因不符而被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其余報考者須提供有效的畢業證、學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