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體檢
(一)根據崗位招聘人數,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筆試總成績高低排序;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先后按《綜合知識》、《公文寫作和計算機應用》成績高低排序;所有成績都相同的,再次組織結構化面試進行篩選。
(二)體檢有關要求和具體事項將在綿陽人事考試網、梓潼政務網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為準,不再電話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看。
(三)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國家、省以及行業、崗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四)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報考者承擔。
六、考核
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綜合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是否符合招聘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對考核中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綿陽人事考試網、梓潼政務網公示7個工作日。
擬聘人員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因體檢(因懷孕申請延期檢查部分體檢項目后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補檢的考生所出現的空缺不再遞補)、考核、公示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共同研究批準后,按照招聘崗位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但遞補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非遞補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成績。
八、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有效的畢業證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單位:
1.在職人員應在公示期滿30日內提供原單位、主管部門和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單位應聘的書面材料,通過梓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后,在職人員再按招聘單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書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
2.下崗、失業人員應在公示期滿30日內提供戶口所在地縣級相關部門發放的《再就業優惠證》或失業證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檔案管理證明;畢業兩年內尚未就業的普通大專院校全日制畢業生應在公示期滿30日內提供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未就業證明。
3.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畢業生應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報到證》、畢業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