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則加分。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凡已按規定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4.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一條關于“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規定錄用公務員時,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少數民族報考者予以適當照顧”的規定,平武是享受少數民族待遇縣,對報考我縣職位的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務于2017年5月23日(9:00—11:30、13:00—17:00)將以下材料送交平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平武縣東皋行政辦公新區3號A棟313室,電話:0816—8825391)進行審查:
(1)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須提供準考證、身份證、服務證(服務協議、考核材料)、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組織部、人社局、團委、教育局)出具的證明(證明樣本見附件2)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準考證、身份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證書、《退出現役證》、《優秀士兵證》及有關獎勵證書(證章)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少數民族考生須提供準考證、身份證或戶口簿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視為自動放棄享受加分政策,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擬加分人員情況于2017年5月25日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公示。
5.筆試折合總成績和是否進入面試的資格復審,請報考者于2017年6月10日前登錄綿陽人事考試網進行查詢。根據《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則》規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筆試任意一科無成績或成績為0分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取消考試資格。
(二)資格復審
1.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面試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其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本次公招報考同類崗位所有參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平均分的70%。筆試任意一科無成績或成績為0分不作為有效成績計算平均分。
2.筆試結束后,根據報考者筆試折合總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試入圍資格復審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入圍資格復審人員。
與最后一名面試入圍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因報考者自動放棄考試或因筆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不能進入資格復審,致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試入圍資格復審人數之比低于1:3的,以實際人數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3.資格復審手續的辦理:資格復審由平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主管部門負責,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平武政務網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為準,不再電話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