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政治思想道德素質;
3.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且符合《一覽表》)中的年齡要求(年齡、工作經歷等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前一日,即:2017年5月7日);
4.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身體健康,具備勝任崗位工作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7.自愿在招聘單位服務滿5年及以上;
8.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鄉鎮衛生院(貧困生崗)、鄉鎮畜牧獸醫站(貧困生崗),限云陽戶籍(含原戶口在云陽縣,但因高考升學將戶口遷至高校的貧困大學畢業生),且現在仍是農村建卡貧困戶家庭或城鄉低保家庭的畢業生報考。
(三)以下人員不屬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內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重慶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錄)已進入體檢及以后環節的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項目服務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本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7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