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筆試加分政策: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人員,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7年4月24日前將身份證、準考證和相關證明材料(立功受獎證書和表彰文件)的原件、復印件以及本人聯系電話送交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二科(廣安市廣安區紫金街209號)。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提交的證明材料不真實的,不予加分。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7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日內(含公布當日)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提交申請,查分結果于2017年6月中旬在該網站公布。
5.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由廣安市公務員主管部門于2017年6月下旬在小平故里先鋒網、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廣安人事考試網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35%+《申論》成績×35%+筆試政策性加分。筆試折合總成績不進行四舍五入處理。
(二)資格復審
2017年6月30日前,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并采取網上公告的方式進行公布;筆試中有缺考科目者或有違規違紀情況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考生應攜帶《2017年上半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幾類特殊報考對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
1.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
2.新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試用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的證明。
3.公安部門、監獄勞教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關規定由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的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其報考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