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考核
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參加由重慶三峽職業學院組織的考試考核。考試考核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請考生保持聯系方式暢通,如無法聯系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心理測試:所有的應聘人員參加學院組織的心理測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心理素質等綜合性素質。成績不納入總成績,作為參考。其中,測試結果與所應聘崗位不相匹配的人員不參加考試考核。
1、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博士研究生考試考核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級職稱及以上者的考試考核采取專業能力測試和面試方式進行。考核招聘由學院組建專業考核組。
專業能力測試以專題學術報告及學術交流訪談的形式進行,應聘人員同時應提供學術成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專業能力測試分值100分;
面試由學院組成復試考核組,對應聘者的綜合素質進行考核,面試分值100分。
2、專業教師考試考核
考核由人事處負責組織,主要分為試講、專業實踐能力考試、面試3個主要步驟進行考核,分值各100分。
試講采取模擬教學的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對專業基礎知識的課堂運用能力、教學方法、教學技能以及教學態度等綜合情況。
專業實踐能力考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相關專業實踐動手能力水平。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政策水平、專業素養、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臨場應變能力等。
3、本科學歷專任教師考試考核
考核由人事處負責組織,主要分為筆試、試講、面試3個主要步驟進行考核,分值各100分。
筆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基礎知識和綜合基礎知識。
試講采取模擬教學的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對專業基礎知識的課堂運用能力、教學方法、教學技能以及教學態度等綜合情況。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政策水平、專業素養、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臨場應變能力等。
4、其他類別人員考核
考核由人事處負責組織,主要分為筆試、面試,分值各100分。
筆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基礎知識和綜合基礎知識。
筆試結束后,按照1:2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面試人選,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的,則并列進入面試。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政策水平、專業素養、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臨場應變能力等。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5、總成績計算方式
博士、高級職稱人員的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能力測試×60%+面試成績×40%。
專業教師考試考核總成績=試講成績×30%+專業實踐能力成績×30%+面試成績×40%。
本科學歷專任教師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30%+試講成績×30% +面試成績×40%。
其他類別人員的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試考核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