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復檢。
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一個缺額依次遞補一次(因棄權出現的缺額,不再進行遞補)。
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體檢過程中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有串通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并由中央一級招錄機關或者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二)考察
由公務員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統一組織實施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
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一個缺額依次遞補一次(因棄權出現的缺額,不再進行遞補)。
(三)公示
各招錄機關確定擬錄用人員后,在中國三江人才網〔http://www.ybrc.gov.cn〕、宜賓人事考試網〔http://www.ybpta.gov.cn〕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畢業院校(或原工作單位)、準考證號、擬錄用職位、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和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六、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錄用手續。其中,此前已報考其他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報考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辦理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以招考單位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本次報考單位不予錄用。
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錄用,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庫。
(二)新錄用的公務員(參公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招考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的公務員(參公人員)應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到基層工作兩年。
七、服務期限
按照省委辦公廳《關于印發<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委辦[2014]30號),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其中,通過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錄用的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最低服務年限為8年(含試用期)。
八、紀律與監督
本次考錄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有關規定執行,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一經查實,按《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發〔2016〕85號)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九、本公告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一)重要事項提示:
1.敬請廣大報考者注意:請報考者盡量把報名時間靠前,避免在最后兩天報名高峰期因網絡擁堵而影響順利報名。
2.請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報名參考特別是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3.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