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經潼南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后,按通知的時間,持招聘文件及工作介紹信到招聘單位報到,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國家和重慶市相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信息發布
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選、面試通知、面試成績、考試考核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通知、擬聘人員名單等信息,將在潼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tnrsj.gov.cn)上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注意查詢。
十一、紀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提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整體素質的一項重要舉措。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嚴肅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市潼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