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政審)對象。考察(政審)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政審)時還須進一步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政審)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考察(政審)不合格出現的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5.公示
遵義縣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對確定的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結果不合格的,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6.辦理聘用手續
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在接到通知15日內不按時到崗者,視為自動棄權,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四、招聘紀律
(一)應聘人員必須確保所提供的證件或證明材料真實有效,否則將視為應聘者違約,取消應聘資格。
(二)在招聘工作期間,遵義縣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各項事宜通知時限內,考生不按時按要求完善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并接受上級業務指導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五、本簡章由遵義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遵義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851—27222381 (遵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851-27222175 (遵義縣紀委信訪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