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 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本簡章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11月25日);
2. 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2015年11月25日;
3.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 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
5. 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6.正式聘用人員須在大足區服務5周年以上,在招聘單位須服務2年以上(其中聘用為龍崗村鎮建設管理所、區農業技術推廣站和區農機技術推廣站崗位的須在聘用單位工作5年及以上),未滿服務期者,取消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7.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勞動教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在2015年11月26日前屬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按各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招考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考《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
1.報名時間:2015年11月26日至11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重慶市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
3.報名要求。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者根據報考崗位及專業要求,持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及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等原件且同時提供復印件(A4紙)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張到指定地點報名。本人不能到場的可委托報名,但須出示委托人的相關證件和委托材料。
明確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報名時必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聘用合同、勞動合同、人力社保部門加蓋公章的養老保險證明等),同時需提供《工作經歷(同意報考)證明》見(附件2)。
注:區行政復議中心和大足區人民醫院的崗位2016年畢業生可以報考,報名時還須提供畢業生推薦表,其他的崗位報名前須取得畢業證、學位證。
4. 資格審查。由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填寫《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報名表》,并按規定繳納考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