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瀘州市納溪區2015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160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據西南農業人才網了解,本次納溪區各級農業相關單位將招聘17名林學、森林工程、木林產化工、森林資源保護與游憩、森林保護、園林、林業技術、園林技術、森林資源保護、野生植物資源開發與利用、野生動物保護、自然保護區建設與管理、森林生態旅游、林產化工技術、木材加工技術、植物保護、植物檢疫、作物生產技術、設施農業技術相關專業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應崗位條件的人員。其中,2016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等證書;其他報考者必須在資格審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有關證書原件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考環節或不予聘用,且責任自負。2016年8月1日之后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公開考試招聘的對象。
(二)應聘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招聘崗位要求的報考條件(詳見附件1)。其中:學歷以畢業證書記載為準;專業以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記載為準;資格證書以實際取得的有效證書為準。
4.年齡:1979年11月9日——1997年11月9日期間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證記載為準。(編碼2015223041的崗位在本區公辦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滿10年及以上(截至2015年11月9日)的在崗(截至2015年10月28日)代課教師,年齡可放寬至1969年11月9日以后出生。)
5.截至資格審查時,報考者是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占編人員的,須由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6.符合有關回避規定。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檢監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5.現役軍人。
6.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違反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