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體檢
由學校統一組織到市人社局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規定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聘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
招聘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據西南農業人才網(www.88888263.com)了解,因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各種原因出現的缺額,是否遞補人員由招聘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報經市人社同意后研究確定。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按規定程序報批后在公告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者辦理聘用手續。公示期間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聘用
1.經考核、面試、體檢合格者,由市人社部門按照直接考核招聘的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1)受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文件或者生效的人事(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
(2)2016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在職人員需提供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2.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到學校報到,學校按國家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等手續。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3.受聘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學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新聘用人員應按照學校相關政策規定確定服務期并簽訂聘用合同,有特殊服務期約定的按特殊服務期約定執行。
五、紀律監督
1. 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如發現違規違紀問題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試相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2. 監督舉報電話:
攀枝花學院紀委辦公室:0812-3370623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室:0812-335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