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考察不合格,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報市招聘辦備案,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1、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截止2015年9月21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2、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期限內的。
5、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6、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
7、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考察工作應在發布考察公告之日起15天內結束,并公告考察結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間放棄和自動放棄考察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放棄考察的考生應在發布考察公告3日內提交書面承諾書,逾期不交,視為自動放棄。
九、公示和聘用審批
1、經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市招聘辦在市人民政府網上進行不少于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同時,考生不按時填報《安順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新進人員聘用審批表》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2、公示期滿,對沒有舉報或者雖有舉報不影響聘用的,由市招聘辦按照貴州省人事廳《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通知》(黔人發[2006]4號)和《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的通知》(黔人社廳發[2013]10號),根據管理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舉報事實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實行公開招聘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廣泛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考試報名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放寬報考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的發生。從事聘用工作的人員凡有《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第二十八條所列情形的,應當主動提出回避。工作人員如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及相關規定處理。對違反聘用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考察和體檢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其中,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考生,次年不能參加我市事業單位招聘的報考。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市招聘辦向社會公布招聘咨詢和監督電話。
舉報監督電話:0851-33602167(市人社局)
招聘咨詢電話:0851-33525070(市人才交流中心)
技術咨詢電話:0851-33281804(市人社局考試中心)
各用人單位招聘咨詢電話:見《崗位一覽表》
十一、本次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舉辦任何培訓班。
十二、在招聘過程中,發布的各項招聘信息都將在市人民政府網和安順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對發生因考生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招聘單位或市招聘辦聯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十三、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市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十四、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市招聘辦。考生查詢《招聘簡章》請登陸“安順市人民政府網”和“安順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在招聘過程中,市招聘辦發布的各項招聘信息(如報名、考試、體檢、考察、擬聘等內容)都將在以上網站上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網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