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對報考少數民族鄉鎮事業單位崗位的,屬于攀枝花市17個民族鄉鎮(含122個民族村)、49個散雜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戶籍地,戶籍地須常住戶口3年以上,下同),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5分;市內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
②對報考非少數民族鄉鎮事業單位崗位的,屬于17個民族鄉鎮(含122個民族村)、49個散雜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3分;對鹽邊縣、米易縣、仁和區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2分;對東區、西區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1分。
(3)對退役士兵考生的加分。根據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精神,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定辦理了退役手續的退役士兵),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在此基礎上,被部隊團級(含)以上機關評為優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獎勵的,另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4分。在服現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退出現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此項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已按規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和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分別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和服務證書原件。少數民族考生提供戶口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退役大學生士兵提供退伍證、畢業證、立功證書原件。報考衛生專業技術崗位的考生,以上證明材料于2015年10月14日—10月16日18:00前交鹽邊縣衛生局人事股,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報考除衛生專業技術崗位以外其他崗位的考生,以上證明材料于2015年10月14日—10月16日18:00前交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和事業人員管理股,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材料不齊備或逾期未提交者,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6.筆試成績公布與查分
考試中存在缺考筆試科目或違紀的考生,不進行筆試排名。
筆試成績于筆試后及時通過攀西人才網公布。
筆試成績公布后,考生如對本人《綜合知識》成績有疑問,應于筆試成績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憑身份證、準考證、查分申請表向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查分申請,考生如對本人《醫學綜合》成績有疑問,應于筆試成績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憑身份證、準考證、查分申請表鄉鹽邊縣衛生局提出查分申請。查分結果于受理申請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攀西人才網公布。
(二)資格復審
報考鹽邊縣廣播電視臺播音主持崗位,鹽邊縣廣播電視臺記者崗位的考生,資格復審由鹽邊縣廣播電視臺負責;報考衛生專業技術崗位的考生,資格復審鹽邊縣衛生局具體負責;報考除鹽邊縣廣播電視臺播音主持崗位、鹽邊縣廣播電視臺記者崗位、鹽邊縣衛生專業技術崗位以外其他崗位的考生,資格復審由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
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崗位招聘名額的2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或有違規違紀情況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相關事宜在攀西人才網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