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職稱、執業(職業)資質證明材料。有職稱、執業
(職業)資格要求的,須提供職稱、執業(職業)證書,已通過評審或考試即將領證的,可提供頒證機關證明、文件。
(5)工作經歷證明材料。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工
作單位證明、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存單等證明材料。
其中,要求具有兩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崗位:報考人員系黨政機關在編人員的,須提供工作單位證明報考人是本單位在編職工的證明,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系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的,須提供工作單位證明報考人是本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的證明,以及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系企業或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人員的,須提供與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工作單位企業法人證書(或黨政機關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和社保繳納存單;系軍隊復轉人員的,須提供服役部隊團級及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證明。
幾種特殊報考對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
(1)本市行政區劃內行政機關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在編人員、事業單位未滿招聘公告規定服務期限的在編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2)委培生、定向生,須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須為原件(須同時提供復印件一式兩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中因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面試資格以及自動放棄面試復審資格而產生的空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參加面試資格復審。
(三)面試
1.面試根據崗位特點,采取試講、結構化面試等方式進行。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在參加面試前需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80元面試費并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費繳納、《面試通知書》領取的時間方式和面試其他具體事項于2015年7月中旬前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為準,不再電話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看。未在規定時間內繳納面試費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2.面試具體時間、地點、方式見《面試通知書》。報考者在考試當天持本人《面試通知書》和身份證原件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3.資格復審后,實際參加面試人數低于規定的面試入圍比例時,面試正常進行。未參加面試、面試任意一科無成績或成績為0分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
4.形不成競爭崗位的面試成績合格線:因報考者自動放棄導致招聘崗位實際面試人員未形成競爭,該崗位考生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不能參加體檢,不能確定為聘用人員。
5.參加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和體檢、考核等具體事項在面試結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