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試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時間初定于2015年1月10日,地點初定于重慶巴蜀中學魯能校區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見《準考證》。
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考試內容以2014年下半年新發布的考試大綱為準)采用閉卷方式作答,分值為100分。
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奉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fjhrss.gov.cn/)上進行公示。
2、面試
面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2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同時進入面試。若面試人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面試定于2015年1月11日8:30開始在巴蜀中學魯能校區進行,具體地點見現場指示牌。考生憑筆試準考證、身份證進入面試考場并簽到,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確定為體檢人員。
3、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試考核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分項計算,總分及分項成績均保留到小數點后面兩位數。
考試考核總成績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奉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公示。
(三)體檢
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數,根據本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則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成績相同的,則另行安排加試綜合基礎知識。
體檢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 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受檢人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者出現缺額時,則按報考本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