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
對考試、體檢和考核合格的考聘人員,由內江市市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干部群眾對公示情況持有異議的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區人社局審定同意后辦理聘用手續,聘用后按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工資待遇;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出現的缺額,由考聘主管機關在已參加面試人員內依次等額確定人員(遞補不超過兩次)。因遞補人員不符合聘用條件或自愿放棄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公示期間考生不得放棄。
九、審批及聘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考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填寫《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報市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后,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如系在職人員,由考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按程序向考聘主管機關申報辦理工作流動手續;如系非在職人員,由考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報考聘主管機關審批后辦理相關手續。其中,2015年的畢業生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要求有學位的,應同時獲得學位證書)和考聘崗位要求規定的資格證。超過規定時間未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資格證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限內到考聘單位報到。未經考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棄權。未按時報到又無正當理由的,從該次公開考聘報名之日起,1年內取消其參加我區區屬事業單位公招工作人員的報名資格。報考者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者,一經查實,由報考主管機關取消其聘用資格,其在2年內不得參加我區區屬事業單位的補充工作人員考試。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新聘用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服務期限未滿的,一律不得調動。
十、紀律和監督
為保證市中區事業單位考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權威性,考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均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在考聘的任何環節,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聘用人員一律解聘,三年內不得參加人事考試,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咨詢電話:
0832-2022331內江市市中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0832-8361106內江市市中區衛生局政工股
監督舉報電話:
內江市監察局駐市人社局監察室:0832-2050892
內江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832-2051136
十一、本公告由考聘單位及內江市市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各考聘崗位的具體條件、資格要求請咨詢各考聘單位、主管部門和市中區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