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二)年齡、專業、學歷等與《人才需求表》中崗位要求相符;
(三)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聘用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尚在黨紀、政紀影響期內的;按照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在各級人事考試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報考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政策待遇
(一)引進到企業的我市產業發展急需的獲得省部級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一等獎項目的前五名完成者;世界企業500強、中國企業100強或行業前10名的企業高級經營管理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工作合同并落戶遂寧的,由同級財政發放20萬元安家補助費,每年補助生活補貼12000元。
引進到企業的博士、正高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工作合同并落戶遂寧,在我市工作滿3年并購買住房的,由同級財政發放10萬元安家補助費,每年補助生活補貼6000元。
引進到企業的我市急需緊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碩士和高級技師,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工作合同并落戶遂寧,在我市工作滿3年并購買住房的,由同級財政發放3萬元安家補助費,每年補助生活補貼1200元。
(二)引進到企業的高層次人才,個人年收入達到10萬元以上的,其上繳的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級財政按最高不超過70%的標準予以獎勵。
(三)引進到事業單位的博士和正高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落戶遂寧并購買住房的,按照本單位經費渠道發放10萬元安家補助費;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碩士,落戶遂寧并購買住房的,按照本單位經費渠道發放3萬元安家補助費。
五、招聘程序
組團招聘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的原則,實行雙向選擇、直接考核、擇優聘用。
(一)報名
市屬企、事業單位采取網絡報名與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縣(區)事業單位報名方式詳見縣(區)考核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