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招聘名額與符合報名資格的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未達到1︰3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至規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計算),不能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其中,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的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因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崗位,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該崗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分值各為100分,總分200分。
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考試內容以最新發布的考試大綱為準)。
專業科目為:專業科目測試內容按崗位要求設置(附件1-2)。
筆試時間暫定為2014年11月1日,筆試地點及注意事項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成績等相關事宜在永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ldj.cqyc.gov.cn/Page/Index_zw.aspx)公布,請報考人員自行查詢。
(二)現場復審報名資格
現場復審報名資格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按面試比例進入面試的人員須持有關證件資料,按照指定時間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樓508室(永川區人民西路369號)參加現場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在永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ldj.cqyc.gov.cn/Page/Index_zw.aspx公布)。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應提供的證明材料包括:(1)準考證;(2)本人身份證;(3)本人畢業(學位)證(需在教育部學信網進行查詢認證,留學人員需提供學歷認證書);(4)報考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或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考生,必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同意報考)證明》(附件4);(5)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并經本人簽字的《考生報名信息表》;(6)報名要求所需的資格證等其他證明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本人不能到現場資格復審的報考者可委托他人報名,但須出示本人簽名的委托書、報名所需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面試
面試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試資格。
1、面試比例:面試按1:2的比例,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面試。達不到面試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考生筆試成績須不低于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最低成績,方可進入面試。
2、面試方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該面試考官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