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政審對象,考察政審工作由區招聘辦負責,對考察政審工作進行指導和督促,考察政審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
考察政審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聘用后的職位是否需要回避等?疾煺䦟彆r還須進一步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應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放棄考核政審、考核政審不合格的,不予遞補。
考察政審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即取消資格,不予聘用: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非應屆畢業生(注:原學歷符合招考要求,但目前在攻讀更高學歷的在校生屬此范圍);
3、現役軍人;
4、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截至2014年7月1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6、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7、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8、截止政審考察階段未能提交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的人員(對于進入政審考察階段的2014屆高校畢業生,提交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的時間推遲至2014年8月30日,逾期不能提交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的,視為政審考察不合格);
9、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或條件的人員;
10、報名時虛構或隱瞞個人工作單位、學歷資格等相關身份信息獲取報名資格的;
11、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12、因個人違紀被單位辭退、開除或解除勞動合同的;
13、聘用后的職位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14、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十二、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區招聘辦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七天,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