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格審查
由縣招聘辦明確專人負責,嚴格根據招聘職位及條件要求,對報考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資格條件等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由資格審查人員在考生填寫的《報名表》(附件2)上簽署審查意見并簽名。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在任何環節,如發現考生資格不符,取消相應資格。
(四)領取準考證時間。
報名成功的考生于2014年8月28日—8月29日(每天9:00—17:00)期間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七、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此次所招聘職位的筆試、面試工作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筆試實行百分制。
崗位類別為教師職位的筆試科目為《幼兒教育基礎知識》;崗位類別為醫務人員職位的筆試科目為《醫學基礎知識》;崗位類別為其他人員職位的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為2014年8月30日上午9:00——11:30(具體地點安排詳見準考證)。
考生應按照準考證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在江口縣綜合門戶網、江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進行公布。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人員。
(二)面試
面試實行百分制。面試人員原則上按各招聘職位人數與進入面試人員1:3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達不到1:3比例的,按實際進入面試人數確定面試人員,但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達不到6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成績在江口縣綜合門戶網、江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布。
(三)綜合成績的計算
考生綜合成績=(筆試科目成績)×60%+面試成績×40%。綜合成績在江口縣綜合門戶網、江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布。
八、體檢
體檢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體檢人員按各招聘職位人員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同一職位考生綜合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體檢)。
體檢工作程序、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人社部發〔2010〕8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