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聘用審批
1、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玉屏侗族自治縣公開引進專業技術人才暨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玉屏公眾信息網》進行公示。
2、公示結束無影響其聘用問題者,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3、同一職位不同單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選擇用人單位。新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招聘紀律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從事招聘考試、考核的工作人員與報考者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回避。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考生取消聘用資格,對違紀的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十二、其他
本《實施方案》由玉屏侗族自治縣公開引進專業技術人才暨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玉屏侗族自治縣公開引進專業技術人才暨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招聘咨詢電話:0856-3229398
監督舉報電話:0856-322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