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選拔優秀人才,進一步改善全區人才隊伍結構,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重慶市人力社保局核準,萬盛經開區現面向社會采用考核方式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據西南農業人才網了解,本次萬盛經開區將招聘1名植物生產類專業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考核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崗位類別 | 招聘名額 | 招聘條件 | |||
學歷(學位) | 專業 | 年齡 | 其他條件 | ||||
環保局環境監測站 |
工作人員 | 專業技術人員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 環境工程、生態學 | 35周歲及以下 | 限男性,需高空作業監測環境 |
農林局農村能源與環境保護站 | 工作人員 | 專業技術人員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 植物生產類 | 35周歲及以下 |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學歷、學位、專業、職稱等應符合《一覽表》規定要求;
5.年齡計算時間截止為2014年6月12日,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為2014年6月30日;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7.自愿在聘用單位工作5年以上,未滿規定服務期的,取消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萬盛經開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其他要求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按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