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與崗位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其招聘計劃數予以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數減少的,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所報崗位不再進行調整;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市招聘工作辦公室同意后,市考試指導中心給予改報其他崗位。改報時間為2014年5月30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報申請。
市招聘工作辦公室在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數的情況,在“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gzgy.lss.gov.cn)”和“貴陽人事考試網”進行公布。
5.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報名確認并成功繳費后,報考人員應于2014年6月23日9:00至6月26日16:00期間,登錄“貴陽人事考試網”在線打印《筆試準考證》(在線打印的筆試準考證須具有條形碼標識)。
《筆試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或試教、體檢、考核等招聘環節的重要憑證,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
五、筆試及合格分數線
報考A類、B類、C類崗位的考生需參加閉卷筆試,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為2014年6月28日上午9:00至11:30。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其他身份證明不予認可)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將在“貴陽人事考試網”上公布,供考生查詢,請考生密切關注。
筆試結束后,由市招聘辦公室確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即考生按筆試成績可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的最低分數線)。
六、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在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的指導下,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復審在筆試結束后進行,其中:報考A類崗位的考生,在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報考B類崗位的考生,在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10: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報考C類崗位的考生,在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的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資格復審根據《招聘簡章》和考生填寫的《報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由負責資格復審的部門和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的資格。因考生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在報考該崗位最低相關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相關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兩輪。
通過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達不到3:1的,減少該崗位招聘計劃數(例:某崗位招聘計劃數為2,通過資格復審人數為4或5,則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減少為1,依此類推),減少后仍達不到3:1的,報考該崗位考生是否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由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確定;崗位無考生通過資格復審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市招聘工作辦公室核準后,在其網站進行公示。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進行遞補。
資格復審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其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