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本省戶籍或本省生源大專及以上學歷2014屆及往屆畢業生(2014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黔南戶籍考生報考部分鄉鎮緊缺專業人才職位或定向招聘特殊人群職位的,學歷可放寬至中專(技校、職高、高中);
2、省外戶籍本科及以上學歷的2014屆及往屆畢業生;
3、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黔南州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生源地或兵源地為黔南州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以上五類人員統稱“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4、黔南州轄區內任職滿1屆以上的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和村委會主任、副主任(以下簡稱“村支兩委人員”);
5、黔南州轄區內的部隊所在地隨軍家屬;
6、黔南州戶籍的部隊退役士兵;
7、少數民族鄉(鎮)具備從業資格的少數民族鄉土醫師,以少數民族語言交流為主的少數民族鄉(鎮)熟悉本地少數民族語言的“雙語人才”,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非在職畢業生。
符合上述第3、4、5、6、7項的人員,只能報考本縣(市、經濟開發區)職位。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6年4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對報考定向招聘村支兩委人員、少數民族鄉土醫師或少數民族“雙語人才”職位的人員,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7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對具有報考崗位所需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及我省的有關規定;
5、定向招聘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的職位,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貴州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限截止2014年4月30日累計服務滿1年的人員報考;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限截止2014年4月30日已滿服務期限的人員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限指黔南戶籍(或黔南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畢業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6、定向招錄村支兩委人員的職位,限截止2014年4月30日期滿1屆的人員報考;
7、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