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崗位聘用之比低于3:1的,全部進入面試。劃定筆面試折合后總成績的最低合格線,高于此合格線的按筆面試折合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筆面試折合總成績達不到最低合格線的不予聘用。
(1)教師崗位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按考生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筆試成績相同,一并進入面試。
(2)其余崗位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按考生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筆試成績相同,按筆試中的專業科目成績排序,若專業科目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面試。
2、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根據招考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資格要求對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審查。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須于2014年5月29日至5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含有效的新版臨時身份證)、《高新區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報名表》三份(登陸自貢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報考崗位所需的各種證書原件和相關資料到高新區人力資源局進行資格審查。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當場發給《面試通知書》;對審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審查的人員將取消面試資格,并按該崗位公布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擬參加面試的人員。遞補面試人員于2014年6月3日18:00前進行資格審查,若遞補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未能通過資格審查及沒有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取消面試資格,其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3、面試時間:2014年6月6日—8日,各招考單位的具體面試時間見屆時公布的面試方案。參加面試的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面試。
4、面試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1、教師崗位:考試總成績=《教育公共基礎筆試》成績×50% +政策性加分+面試成績×50%
2、其余崗位: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成績×20%+專業科目成績×40% +政策性加分+面試成績×40%
六、體檢
面試后依據招考崗位及擬聘用人數,按照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教師崗位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其余崗位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若面試成績相同,再按筆試中的專業科目成績高低排序。
體檢人員名單由區招考主管機關通過自貢人事考試網、高新區人力資源局政務公開欄公布。體檢由區招考主管機關統籌安排,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由區招考主管機關指定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醫院出具的結論為準。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在報考同一崗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等額確定遞補參加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