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指定的時間內不簽訂《聘用合同》者,或指定時間內不報到上崗者,取消其本次聘用資格,同時3年內不得參加本縣的事業單位招考。
4.所有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明確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5.聘用人員納入事業單位正式編制管理,享受國家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九、有關要求
1.招考聘用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和原則。對招聘工作人員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2.建立考生誠信承諾制度。報名時考生要認真填寫報考信息,并保證所填信息的真實有效性,如填寫的報名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對考試舞弊人員,一律取消其考試資格。
3.具體工作日程時間如有變動,以縣公開招考領導小組通知為準,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辦發布的各項招聘信息都將在務川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務川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十、本簡章及未盡事宜由務川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如出現重大爭議事項,提請市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裁決。
咨詢電話:0852—5622606 5622357(縣人社局)
監督電話:0852-5627117 5621141(縣監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