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對在任何一環節查出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錄(聘)用資格。
3.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按相關公告要求在規定時間攜帶相關資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4.資格復審中若出現不合格者,按總成績高低順序進行遞補,但遞補只進行一次。資格復審結束后,后續任何環節若出現不合格者,將不再進行遞補。
五、筆試時間、地點及加分政策
(一)考試時間:2014年4月27日。
上午9:00-11:00公共科目
下午14:00-16:30專業基礎知識
(二)考試地點。
具體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三)筆試加分政策。
1.對我市優秀運動員,依照《昭通市人事局昭通市文化體育局昭通市教育局關于對昭通市優秀運動員就業升學給予政策性優待的通知》(昭市人通〔2008〕89號)文件精神執行。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交由市文體局出具的證明及相關資料。
2.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下同)筆試成績加5分,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頒發的《革命烈士證明書》及戶口證明(需證明與烈士間的關系);對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筆試成績加3分,資格審核時需提供民政部門認定并頒發的《人民警察因公犧牲證明書》及戶口證明(需證明與因公犧牲人員的關系)。
2.以上政策不累計加分,只能選擇其中最高一項進行加分。
六、體檢、考核及錄(聘)用審批
(一)體檢。
資格復審合格和面試及職業技能考試后的人員按崗位所需招聘人數等比例進入體檢,體檢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安排到指定的縣級以上具有體檢資質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二)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核,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和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根據招聘崗位要求,采取審閱個人檔案、復查資格條件等多種形式,對被考核對象進行全面考核。據西南農業人才網了解,考核時考生需提供本人個人檔案或協助用人單位調閱其檔案,若在規定時間內未能提供個人檔案的,取消其錄(聘)用資格。
(三)公示和錄(聘)用。
考核合格者即為擬錄(聘)用人員。擬錄(聘)用人員將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滿后,按相關規定程序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錄(聘)用手續。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將于2014年7月31日前完成,考生必須在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和相關資格證書,如屆時不能取得相關證書的人員一律取消錄錄(聘)用資格。在本次錄(聘)用之前與用人單位簽訂了相關就業(用工)協議(合同)的人員必須在7月31日前與單位解除相關協議(合同)后方能辦理錄(聘)用手續,否則取消錄用資格。